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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二是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地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文化旅游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审批程序,责成主办单位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务必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并落实到领导和具体人员。必须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加强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和旅游饭店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出境旅游团队的安全管理。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要密切关注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安全信息情况,制定避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保障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安全。推广旅游保险,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努力化解出境旅游风险。
  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倡导文明旅游
  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认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为黄金周创造一个良好旅游环境。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组织当地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物价、卫生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五一”节前和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整治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黑社”、“黑车”、“黑导”等单位和个人,规范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的服务行为。坚决查处“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坚决打击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强行购物、敲诈勒索和虚假广告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禁止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重点监控并着力规范各类网上组团出游业务,坚决打击各种不正当的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合同的监管。规范旅游经营单位之间的合同,尤其是旅行社组团单位与接待单位、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合同,防止出现合同纠纷而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运作。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擅自降低约定标准、歧视性条款,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中国公民文明旅游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利用“五一”长假出游高峰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亿万游客文明行”活动,落实“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旅游文明活动热潮。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张贴、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号召从业人员对文明旅游进行宣传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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