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监管没有完全到位,市场上仍存在三无商品和过期食品现象,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散装、裸露的食品管理有待加强;索证索票制度、进货验收制度、追溯制度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奎屯市食品流通领域存在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霍城县存在用工业碱浸泡水产品现象。昭苏县存在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伊宁市州百货批发市场有些摊点对所售食品不能提供票据。察县学校附近小卖部将压缩饼干的包装打开散卖,存在卫生隐患,所卖地产饮料有的无标签。
(五)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上亟待加强。仍存在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从事经营活动。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工作力度不大,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常识培训等有待进一步加强。昭苏县、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新源、特克斯县仍有食源性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六)部分监管部门在“怎样监管、为谁监管”方面认识不够。存在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在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七)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和霍尔果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餐饮、食堂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存在互相交叉。
四、今后工作的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自治州统一领导、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职责,做到相互支持、上下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对有失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探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如联合执法机制、应急救援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等,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全面建成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三网”建设。在州直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即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自治州在建设好监管网络体系、落实好责任网和监督网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继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月报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州直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切实做好预防应对工作。
(三)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重大食品违法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监管到位,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农业、畜牧、水利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力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巡查,坚决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加强散装食品和超市代销柜台的食品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通;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的监管,预防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