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为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市与乡镇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月报网络,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明确了专职上报人员,实行每月一报。开展了食品安全信息交流。以《食品安全动态》为主要载体,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定期编发食品安全动态,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情况。建立了部门联运和定期联系制度,确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之间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办公室食品安全工作联系员每两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四)食品安全组织协调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根据《2006年伊犁州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9-10月,各县市、口岸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组织协调部门牵头组织质监、工商、卫生、教育、畜牧、教育、水利、盐业等监管单位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十一”、“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时间安排都做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学校食品安全、“十一”、“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州直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48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53车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含经营户)6878户,取缔无证经营44家,立案81件,对26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没收、销毁假冒伪劣、过期食品5513.5公斤。同时,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导、督办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查办或未按规定时间反馈查办信息、报告查处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自治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各级政府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抓好落实,以城乡结合部和农牧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餐饮服务业、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部位,以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保健食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等11种食品为重点种类,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州直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43610人次,出动车辆11455台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含经营户)53231家,取缔无证照经营户74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个,立案723件,罚没款金额73.5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2件,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33156.79公斤、各种酒、饮料12567瓶,货值38.67元,没收私盐513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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