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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虽然我州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开创性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州直食品安全总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一是各食品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分散,职能部门之间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二是农畜产品源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环节多、链条长、情况复杂,加上农户分散种(养)殖行为的不规范,源头污染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农药残留和违禁药物滥用行为还时有发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滞后。三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少,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目前,全州10人以下的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00余家,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80%以上,这类企业的基础条件较差,加工工艺滞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进货制度不健全,质量不能保障。四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难到位。州县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来,由于工作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五是食品安全监督和供应网络不健全。目前,州、县、乡、村四级网络还不完善,对食品安全监管未建立起全覆盖,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监督机制。
  因此,各级政府必须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食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要坚持“全州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实施高位推动。各级政府和食品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将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纳入本地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要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考核序列。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食品监管部门分段抓、综合抓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构建上下连通、政令通畅、反应迅速的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网络是重要前提。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即: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农村食品现代物流网、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以下简称“三网”),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饮食安全,提升农村消费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从发动群众监督上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构筑各方积极参与、信息渠道畅通的群众监督网,扩大监管基础,加强监管力量。因此,各县市要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要求,强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站),设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并明确领导机构和具体人员的职责,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同时还要在村、社区聘请1-2名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负责收集信息,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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