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07年自治州直属县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的意见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72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州经协办《关于2007年自治州直属县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的意见》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八日
关于2007年自治州直属县市招商引资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的 意 见
(州经协办 2007年3月30日)
为认真贯彻2006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自治区分解各地州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区外到位资金增幅要达到20%以上的要求,加快自治州经济建设步伐,结合州直招商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现提出2007年自治州直属县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2007年州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52亿元,增幅45.31%(上年同期实现359772万元),区外到位资金为45亿元,增幅69.95%(上年同期实现264779万元)。对照2006年自治州招商引资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将州直属县市的招商引资任务分解为三个档次,即第一档次为伊宁市、伊宁县,到位资金增幅20%;第二档次为奎屯市、新源县、霍城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到位资金增幅50%;第三档次为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尔果斯口岸,到位资金增幅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