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界定、评估工作。
(四)州交通局
1.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实施《伊犁州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及时总结示范点创建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定政府的养护责任主体地位。建立规范的公路养护台帐和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渠道,确保主要农村公路全部列养。
2.建立健全州县两级路政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查处各类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的行为,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五)州建设局
1.加快推进国有建筑企业改革,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加大本地农民工技能培训教育及劳动力转移力度,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城镇化进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使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供水、供气、供热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3.推进勘察设计事业单位的改制,使其成为科技企业。
4.加快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危解困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
(六)州发展计划委员会
1.继续深化粮食、棉花、化肥流通体制改革。
2.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步伐。
3.推动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体制建设的改革。
4.稳步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5.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稳步推进水价格改革。
6.继续完善价格收费管理制度、重要价格听证、专家审价和成本监审制度改革。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严肃查处价格垄断和欺诈行为。
三、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
(一)州财政局
1.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市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财政管理改革。
3.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税收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伊犁银监分局
1.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社改革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抵御风险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2.深化商业银行改革。要监督和指导国有商业银行推动其自身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的改造,注重盈利结构的多元化和经济资本效率的提高,有效化解和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督促国有银行业加大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信贷投入力度,重点做好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提升为“三农”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