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直近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75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州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提出的《州直近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五日
州直近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近期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28号)要求,结合州直实际,特提出州直近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州农业局
1.积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特别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和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新债,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3.继续深化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国有农牧场合作医疗体系,健全医疗保障机制。
(三)州畜牧局
1.扎实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干州级、加强县市级,充实乡镇级,强化村组级”的原则,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2.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体制保障改革探索工作。依托本地资源优势,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州林业局
1.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制定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好明晰产权和经营主体、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创新两项改革,促进林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