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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报2007年度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报2007年度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陕扶办函[2006]51号 2006年8月21日)


各市、县(区)扶贫办(局):
  为了切实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现重点村建设资金有效捆绑,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建设水平和成效。省扶贫办决定,对今后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按照“资金捆绑、县是平台、明年项目、今年研究、县长(书记)协调、部门上报”的原则,将项目申报时间提前到九月份。现就编报全省200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模。2007年重点村建设任务,省扶贫办仍按今年重点村的基数(全省1300个重点村建设任务)下达。各级扶贫部门在抓好今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着手编制2007年的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
  二、紧紧瞄准扶持目标。最贫困的村是媒体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整村推进的难点和优先安排的重点。在重点村确定和项目建设上,各市、县(区)要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瞄准扶持对象,将还未实现温饱和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的贫困村、贫困户优先列入项目计划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在这些村的建设上,要由县级主要领导挂帅,安排有实力的部门帮扶,落实好帮扶措施,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在小额信贷、劳务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要向贫困户和贫困户子女倾斜。同时,要确保改善村容村貌给农户的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到最贫困的农户中,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修订、完善重点村建设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的重点村规划和建设内容有些已不适应新形式的要求,各县(区)扶贫部门要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通过调查研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好村级规划。
  四、整合资源,推动重点村建设。资金捆绑,县是平台,各县(区)扶贫部门在县长(书记)的协调下,对2007年要启动建设的重点村计划今年要提早印发通报到各有关部门,建设内容由各部门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加强联系,使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各级涉农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部门捆绑资金落到实处。同时,要整合好部门内部的移民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和社会帮扶等资源,共同投入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去。
  五、贫困村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省上已在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卫生项目中统一安排,在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内不再重复安排。具体操作上,由市、县(区)扶贫、水利部门联合申报,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达项目计划,由水利部门承担项目实施,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村级道路建设项目按省办与交通厅联合下发的(陕扶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执行,各县(区)扶贫办要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系,争取较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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