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保公司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06〕14号)精神,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统一承办霍城县和察布查尔县棉花种植成本保险试点工作。
(三)运行模式
全面推行“政府组织、农民参保、财政补贴、建立台帐、理赔透明、农民受益”的投保模式。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保费筹措、政策措施等方面切实起到主导作用,给予资金与政策扶持,通过思想发动、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农民参保、政府补贴的粮、棉保险工作。要发挥涉农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涉农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帮助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推动和引导农民投保、协调各方关系、理赔鉴定、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将所有农作物以及涉农产业纳入投保范围,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政策支持
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政策已经出台,对新疆棉花保险的补贴方式为:保险费的25%由国家财政补贴,25%由地方财政补贴,50%由参保农民自交。在中央、自治区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各县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扶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稳步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重点
把察布查尔县、霍城县作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试点作物为棉花。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县市和保险范围。
(一)棉花种植成本保险保额、保费标准
棉花:保险金额200元/亩;保险费10元/亩(其中地方财政补贴2-4元,棉农自交8-6元)。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帮助棉农参加保险。
小麦、玉米、油菜的保险金额为300元/亩;保险费15元/亩(其中地方财政补贴2元,棉农自交13元)。
(二)保费筹措渠道
建立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农牧民共同参与的保费筹措机制。同时明确政策性扶持措施,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帮助农牧民参加保险,以解决“交费难”的问题。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财政补贴、农发资金垫交、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保险资金,确保资金在6月10日前到位。
(三)保险责任
承保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范围为:洪水、霜冻、冰雹、风灾。旱灾和病虫害保险费率根据各县市实际灾害情况由当地政府和承保公司具体确定执行。
(四)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