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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根据伊犁州建设“工业富州、牧业大州、旅游名州、外贸强州”的奋斗目标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现实需要,结合伊犁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十一五”期间,伊犁州教育事业发展在战略上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全力攻坚。集中各方面力量,坚决打赢“两基”攻坚战,用三年时间,在伊犁州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和质量。
  重点突破。以就业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人为本,工学结合,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升教师与管理队伍素质,努力在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扩大规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多种途径支持各县市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和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布局结构,使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跃上新台阶。
  实现跨越。大力发展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积极推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实现自治州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1.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7年,全州尚未完全“两基”任务的县要通过“两基”验收,已实现“两基”的县、市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质量。使“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
  2.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重视儿童早期教育,逐步提高入园(学前班)率,努力使已实现“两基”的绝大部分城乡儿童都能接受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城市基本满足学龄前儿童入园(学前班)需求。2010年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幼儿基本能够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受教育率要达到65%以上。2010年农牧区和边远地区适龄幼儿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70%以上。
  3.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伊犁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伊州党发〔2005〕20号),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特别是初中后职业教育(包括短期培训)得到较大发展,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数,在2005年招生数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0%,逐年达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4:6的比例结构,最终实现1:1的目标。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适度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争取到2010年全州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入学率达到70%以上,城镇和经济发达县市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农牧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将重点乡级中学作为劳动预备制定点培训机构,对在校初、高中学生全面实施“2+1”或“3+X”职业技能培训。使自治州绝大多数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接受到不同程度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鼓励发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沟通的高级中学;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基本满足农民学习实用技术的需求,使自治州新增劳动力和转移劳动力的素质有明显提高。
  4.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成人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阶段教育规模,调整自治州高等学校布局与结构,多种途径挖掘高等教育资源,形成高层人才流向伊犁和在伊犁州留住的机制,为伊犁大开发事业培养大批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人才。使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数,在2005年招生数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0%以上,5年内高职在校生达到3000人。以伊犁师范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伊犁师范学校等初等教育学院、重点中专学校为骨干,筹建伊犁大学。加强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伊犁技师培训学院、州级职业与成人教育中心和各县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办好伊犁州广播电视大学、伊犁州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建立多种证书并存、并重、并用的机制,大力发展非学历成人教育。
  5.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2010年自治州城镇中小学100%建成校园网,90%实现校校通,农村中小学95%建成卫星教学收视点,小学教学点都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高等学校均建有校园网;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100%持计算机等级证上岗。自治州学校拥有的计算机台数和校园网数显著增加。所有中学和有条件的完全小学均能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多种形式和层次的远程教育广泛开展,优质教育资源能传送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的中小学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形成覆盖全州的现代远程教育网。
  6.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积极推行随班就读和在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在普通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使应接受普通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步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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