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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对管理混乱、不合规范、产品质量抽验不合格甚至导致药品安全事件的,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依法诚信生产和经营。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违法违纪案件。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省食品药品系统技术检验执法监督和加强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省财政配套建设资金,同时各市县要确保落实建设用地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投入。二是要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药品技术监管能力。三是加快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四是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有效防范药品不良事件发生。五是要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效处置药品安全事件。

  五、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严格遵守中纪委“八条禁令”及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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