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费及次费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财政性资金,必须按《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路车辆通行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纳入绵阳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站的人员经费、收费路的日常养护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专项支出年度计划由市交通部门按项目编制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严禁超支挪用。
此复。
附:1、绵阳市年费加次费项目基本情况
2、绵阳市年费加次费项目投资及债务情况表
附件1
绵阳市年费加次费项目基本情况
一、芦溪大桥长730米,宽90米,主桥及引道长4.07公里,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0]113号文件批复的工程预算为6447万元,经绵阳市审计局绵审投意[2003]01号文审计的工程建设总投资为5401万元,其申:无偿投资为征地拆迁1401万元;有偿投资为银行贷款4000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0]91号文批复从2006年6月27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2004年9月,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51号文批复从2004年9月1日起接年费加次费方式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绵阳磨家至贾家店段城市过境线一级公路长20.64公里,经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280.号文件批复的工程预算为18797.63万元,经绵阳市审计局绵审投意[2004]42号文审计的工程总投资为17397.63万元,其中:无偿投资9397.63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2000万元,征地拆迁7397.码万元);有偿投资为银行贷款8000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54号文批复从2004年4月1日起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2004年9月,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51号文批复从2004年9月工日起按年费加次费方式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绵阳涪江三桥长t375米,宽21米,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0]158号文件批复的工程预算为9800万元,经绵阳市审计局绵审投意[2003]43号文审计的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0563.78万元,其中:无偿投资7560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3800万元,征地拆迁3760万元);有偿投资为银行贷款3003.87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51号文批复从2004年9月1日起按年费加次费方式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