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财政专项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发现问题、纠正不足、健全制度、促进财会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被查单位都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提供资料,支持配合。从检查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也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非税收入征管执行情况良好。12个单位大部分能执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缴交率为91%,被查单位共涉及收费项目50多个,大部分单位能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二是政府采购意识普遍增强。通过检查,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较好,基本上能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内的项目大都实行了政府采购。调查期限内政府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97.2%。 三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成效明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后,所查单位基本上按照要求撤销了自设账户,经批准保留的特设账户基本按规定进行核算,对财政部门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能按规定使用。四是会计基础工作有了明显提高。所查单位都设立了会计岗位,做到了会计与出纳分设。大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簿体系较为完整,会计核算工作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管理不合规。少数单位非税收入不能及时缴交,支出未能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市司法局: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集中市公证处和市律师协会33万元,以及扣回的法律援助中心五人工资12万元,合计45万元,未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市房管局:2005年收取物业公司资质申报、年检费计19561元,经查属于违规收费,已自行纠正,于2006年停收。中心血站:在提供“手工分红细胞”等5种血液制品时搭车收取5元/次的输血皮条费用。市计生委:“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办证费”核定的30元/证,但实收240元/证。殡仪馆:对三天以下停尸费用按照其最高价格3元/小时收取,超出了收费许可证明确的标准。
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完善。部分单位在采购预算编制上不够细化,预算执行中有的未能按照采购程序编报采购计划,分散采购、零星采购较多,无法产生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的办公用品等未实行政府采购。市房管局: 2005年因工作急需购置打印机一台(1560元),以一般耗材报销,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市运管处:2005年6月购空调设备等计32960元未按政府采购政策申报批准。殡仪馆: 2辆小汽车保险未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分别为2186.41元和1930.17元;付工作人员服装经费52528元,未实行政府采购。计生委、广电局:会议未实行政府采购,分别为8934元和279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