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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2007年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4.中华巴洛克整治工程腾迁工作,由道外区政府负责。沟通联系单位:市轨道办。

  5.城建重点工程关联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清河湾小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由道里区政府负责。沟通联系单位:市城投公司。

  相关区政府、群力新区开发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交付净地,并负责处理群众上访和安全工作。

  保障服务部门:

  1.由市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进程涉及的裁决,市政府法制办予以指导。

  2.由市房产住宅局负责对房屋产权证的鉴别及拆迁后的产权灭籍工作;相关区政府负责区政府发放的相关审批件的鉴别工作。

  3.由各区政府、群力新区开发办负责处理征地拆迁中发生的上访问题,市信访办配合全力做好稳定工作。

  4.由市监察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廉政及查处违规发证等工作。

  5.由市公安局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治安事件及维护工作秩序,并做好预防工作。

  五、工作标准 

  (一)征地拆迁标准 

  1.严格按照规划部门下达的征地拆迁范围实施征地拆迁,不准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不准有未征土地和遗留房屋等建筑物。

  2.房屋拆除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跟进,做到场清料净,场地平整至自然地面。

  3.拆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手续完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交接。

  (二)稳定工作标准 

  1.随时了解掌握潜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控制发生群体越级上访,稳控措施落实到位。

  3.若出现大规模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区政府要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劝返上访群众,处理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三)服务保障标准

  1.各服务部门要将工作任务、时限落实到具体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审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

  2.实行审批代办制,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部门代办人,对本部门内部各单位进行协调,实行全程代办,并深入现场及时指导。

  3.在遇到与常规工作要求不一致时,各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问题和困难消化在内部,不允许将问题和困难上交、外推,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延迟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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