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实守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为主体的公益广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正气、诚实信用、倡导文明的良好氛围,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诚实信用社会。同时要加强对广告协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广告协会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告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五、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商标局工作要点精神,2006年商标监管工作要以查办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为核心,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为重点,在2005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认真总结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经验,针对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查找出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工作机制和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商标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三是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在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中加强对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与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管理部门的协调,依法纠正企业名称与驰名、著名商标冲突的问题。四是认真贯彻《
印刷业管理条例》,开展对商标印制行政审批取消后商标印制监管情况的调研,加强与新闻出版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查处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行为,从源头杜绝侵权假冒商标行为。五是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在商标异议裁定、商标争议裁定和商标案件查处中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同时加强对奥运会标志、世博会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六是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侵权假冒行为,合力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工作,依法严厉 打击有关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侵权假冒行为。要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的查处为突破口,对侵权假冒生产窝点、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七是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与公安司法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凡是以商标侵权投诉经查属实的案件必须严格按侵权查处,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力度。八是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指导各级工商局在展会上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促进展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