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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六政办[2007]11号)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国家批准建设的“皖电东送”安徽西通道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省、市重点建设工程。本工程500千伏线路和220千伏配套线路分别途径寿县、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霍山县和金寨县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二○○七年二月六日

  附件
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1、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占用的土地(不包括林地)不办理征地手续,只给予一次性补偿。杆塔基础出土边缘向外延伸0.5米列入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按附表一执行。
  2、施工临时占用的土地只补偿青苗损失。有苗补苗,无苗不补。经双方丈量登记,按实际损失面积计算,损失一季按一季补偿,损失两季按全年补偿,以次类推。补偿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3、施工现场和塔基涉及的林地必须履行林地占用报批手续,采伐林木的按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零星树木补偿标准见表三。
  4、输电线路所跨越的房屋及附属物按设计要求必须拆迁的按表四、表五给予补偿。

  表一
  杆塔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

┌───────┬───────────────────┬─────────────┐
│   序号   │      种     类       │   标准(元/亩)    │
├───────┼───────────────────┼─────────────┤
│   1    │         稻田         │     18000      │
├───────┼───────────────────┼─────────────┤
│   2    │         旱地         │     14500      │
├───────┼───────────────────┼─────────────┤
│   3    │         林地         │     12000      │
├───────┼───────────────────┼─────────────┤
│   4    │        可采茶园        │     12000      │
├───────┼───────────────────┼─────────────┤
│   5    │     鱼塘、藕塘、药材地     │     12000      │
├───────┼───────────────────┼─────────────┤
│   6    │       荒地、荒山       │      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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