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六政办[2007]11号)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国家批准建设的“皖电东送”安徽西通道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省、市重点建设工程。本工程500千伏线路和220千伏配套线路分别途径寿县、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霍山县和金寨县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二○○七年二月六日
附件
六安市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1、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占用的土地(不包括林地)不办理征地手续,只给予一次性补偿。杆塔基础出土边缘向外延伸0.5米列入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按附表一执行。
2、施工临时占用的土地只补偿青苗损失。有苗补苗,无苗不补。经双方丈量登记,按实际损失面积计算,损失一季按一季补偿,损失两季按全年补偿,以次类推。补偿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3、施工现场和塔基涉及的林地必须履行林地占用报批手续,采伐林木的按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零星树木补偿标准见表三。
4、输电线路所跨越的房屋及附属物按设计要求必须拆迁的按表四、表五给予补偿。
表一
杆塔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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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种 类 │ 标准(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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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稻田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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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旱地 │ 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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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林地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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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可采茶园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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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鱼塘、藕塘、药材地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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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荒地、荒山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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