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保障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


  (三)积极开展上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将不合格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

  各设区市级工商局要立即组织开展对上市种子、肥料、农药三种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检,结合本地农时特点和农业生产的需要,依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玉米、水稻、棉花种子和肥料、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依法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召回已售出商品,退回生产企业处理,并依法追究生产、经销企业的责任,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要认真开展种子、肥料、农药质量定向监测工作,通过红盾网络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指导农民消费。

  (四)加强对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结合这次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继续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对农民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要派人逐件调查核实,快速查处,做到投诉有人接,件件有回音。要特别注意农村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事件,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对促进农业丰收,农村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假保春耕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按照《关于深入开展“2006红盾护农”行动的实施意见》(陕工商字〔2006〕18号)的要求,切实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保障春耕生产。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这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紧、内容多、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工作岗位,确保市场监管职能到位。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对疏于管理,因监管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