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全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要在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相关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地区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各有关区和各县(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日常管理工作由本地区墙改管理部门负责。各有关地区墙改管理部门与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签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目标责任状,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每年对该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推进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制订出台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逐步淘汰粘土制品等政策,力争在2至3年内使城市周边砖瓦企业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取缔规定区域内的粘土实心砖经营活动;制订逐步关闭粘土实心砖企业的政策,搞好关闭企业的转产、人员安置及其用地的善后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土地复垦机制,执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复垦工作;制订对企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行政、经济、技术扶持和激励政策。要依据
《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区域内建筑工程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合法采掘粘土手续以及持过期采矿许可证生产粘土实心砖的企业;重点加大对县(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完成各县(市)年度粘土实心砖限产目标。
(二)实施科技创新,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重点研究和开发适合我市的建筑结构体系和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优先发展承重新型墙体材料,突出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应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引进和消化国内外先进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和设备,建设一批上档次、上水平、成规模的大中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重点解决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经济效益差、产品质量不稳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