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会议、公务接待、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游山玩水、打猎、钓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问题。
(三)检查纠正行政开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定额经费节支、超支情况,重点检查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专项经费的使用及节支、超支情况。
4、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的具体措施及做法。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至6月30日)。 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纠正,情节严重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自查自纠情况务于6月30日前按工作序列分别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其内容包括自查自纠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等。
(二)重点抽查阶段(7月1日至12月10日)。 重点抽查分两次进行,7月1日至7月31日为半年抽查;11月10日至12月10日为年终抽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检查组分别对部分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采取听汇报、核查审计账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深入相关服务对象、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宾馆、酒店及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被检查区县(市)、部门(单位)要有书面汇报材料,材料要突出被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对自查自纠问题的处理情况,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通报总结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由市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综合情况,向市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成立市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推进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聂云凌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孙永志、朱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宝亚军,市纪委常委付钢,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守东,市审计局副局长马有伟担任。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抽调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联系人:杨广艳(市委机关7号楼338房间),联系电话:84696254。在市纪委信访室设立举报电话:8765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