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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全省防汛清障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全省防汛清障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水政监〔2007〕3号)


各市水利(务)局:

  根据省防指下达的2007年清障任务,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汛前河湖清障执法检查的通知》(苏水传发[2007]42号)要求,近期我省开展了防汛清障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以各地自查自纠为主的防汛清障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5月28日至6月15日,省厅再次组织由水政监察总队牵头,会同驻厅监察室、省防办等部门分2个检查组,对重点水域的防汛清障情况进行了抽查。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0多人次,清除鱼网鱼簖349处,拆除违章建筑13474平方米,清除违章圈圩300多亩,铲除违章种植1353.5亩,拆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坝埂120多条,检查涉水在建项目230多项,基本完成了省防指下达的清障任务,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的稳定,保障了防洪安全。

  二、主要内容和成效
  (一)以防汛清障为主要内容。流域性河湖、行洪通道和主要防汛通道的违章设障,是防汛清障的主要内容。各地针对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淮安市联合相关县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二河内的10219平方米的网箱、500平方米的围网,3000 平方米的网簖进行了集中清除。无锡市联合公安等部门,组织近百名执法力量,对望虞河大堤上由团伙势力控制的违章砖头堆场进行了强力整治;南京结合城市水环境整治,加强了对长江沿线砂石码头的整治和清除,确保堤防防汛通道畅通。兴化市对里下河滞涝圩区内300多座滚水坝逐座进行了检查。
  (二)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各地以防汛清障为契机,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尤其是新的违章设障的查处力度。据初步统计,活动期间全省现场处理违法行为328起,立案88起,目前查结率已达90%。省市联合对镇江永安船厂违法占用长江岸线和滩地擅自建设码头和常州港拒绝办理河道占用手续、缴纳长江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等案件进行了联合执法。宿迁市严肃查处洪泽湖内非法圈圩案件,当事人按要求恢复了工程原状。江都市依法查处扬州华业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填堵河道的违法行为,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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