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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环发〔2007〕1号)


各市环保局:
  为了推动我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环办[2006]135号《关于开展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对优秀获奖项目将推荐2007年国家科技进步奖。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请各市局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07年环境保护科技奖的项目申报工作,《奖励办法》请登陆国家环保总局网页http://www.sepa.gov.cn,《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请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www.sepa.gov.cn和http://www.chinacses.org下载区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和真实。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一)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两份;
  (二)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推荐书及附件必须装订成册)五份;
  (三)附件包括:2006年3月30日前(含3月30日)通过的技术评价证明(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科技成果验收、评审和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引用或应用证明和研究报告,其中一份为原件。
  三、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3月10日,以邮戳为准。
  项目申报材料请寄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李艳明
  电 话:(0951)6012307
  传 真:6021045
  电子邮件:jin-wenwen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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