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议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议的通知
(宁环发〔2007〕4号)


有关市、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准确掌握200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预测2007年环境质量状况,加强环境质量分析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的服务水平,我局决定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议,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于2007年2月6日(星期二)下午2:30,在自治区环保局五楼会议室(解放东街109号)召开。
  二、参加人员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平罗、青铜峡、灵武、中宁环保局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副站长、各室主任,自治区环保局局长助理、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各地级市汇报辖区2006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和存在问题,预测2007年环境质量状况。
  (二)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汇报200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预测2007环境质量状况。
  (三)自治区环保局规划财务处通报2006年环境统计数据结果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情况;预测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状况。
  (四)座谈讨论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