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撤销宁夏环保公司清理小组的通知
(宁环发〔2007〕5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宁夏环保公司因未按时参加企业法人年度检查,已于1995年1月27日被自治区工商局以宁工商[1995]177号文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环保公司清理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已于1997年结束,清理小组已按工商部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规定(国发[1990]068号)完成了各项清理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撤消宁夏环保公司清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