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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33.保障食品安全。2007年内,95%以上的室内肉菜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日常检验检测制度。到2008年底,完成全市498个农贸市场和136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农贸市场证照齐全率和检测设备配置率达85%以上,全市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基本建立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34.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到2009年底,对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超过90%。(本部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5.推进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抓好重点水库、堤防和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利设施的整修,全面提升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本部分工作由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6.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围绕市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本部分工作由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安监局、市信息办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37.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到2007年底,全部解决2005年登记在册、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市9200户双特困户和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本部分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住建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8.加大政府调控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通过“双限双竞”等调控措施,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供地,进一步完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实行“双限双竞”公开出让的操作规范,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年度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本部分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9.加快旧城区危破房改造。2007年内完成22.8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2004年在册的91.1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越秀区东濠涌、荔湾区恩宁路和海珠区南华西3个旧城成片综合改造项目范围内危破房住房的安置工作。(本部分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各区政府实施)

  40.切实解决农村建房难和危破房改造问题。2007年内制定统一、便民、规范的农民建房审批操作程序。到2009年,完成农民现有居住危房的改造。(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各区、县级市政府实施;农民建房工作由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各区、县级市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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