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2007年,将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为其提供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服务。“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实现转移就业5万人。(本部分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4.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7年,建成12个区(县级市)连锁企业配送中心、39个乡镇级农家店、1165个村级农家店,改善农村流通环境。2007年内,建成6个市、区(县级市)农资配送中心、40个乡镇级农资农家店、450个村级农资农家店,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本部分工作由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5.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2009年前,将全市对生态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到每年每亩30元以上。(本部分工作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6.全面完成农村“五通”工程。2007年,实现人口相对集中(50户以上)、存在饮水困难、有条件实现通洁净水的自然村通洁净水;完成从化、增城两市400公里村道建设;实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在全面实现自然村通电话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村电话的覆盖率的通话质量,行政村全部通宽带网。(本部分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公路局、市电信分公司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7.抓好帮扶贫困村的工作。2010年前,对2006年确定的贫困村的财政补贴,由补足6万元逐步提高到补足8万元。(本部分工作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基办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促进充分就业
8.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2007年内,全市40%的社区要成为“充分就业社区”。在实现充分就业的社区中,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就业率达85%以上,“4050”、特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85%以上,登记在册“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达到100%,失业人员享受职业介绍服务率达到100%,失业人员享受职业指导服务率达到100%,新增社区服务岗位安置失业人员达80%以上,以上人员就业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达95%以上。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本部分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9.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加大教育培训资助、职业介绍资助和招用安置资助力度。落实退役士兵接受2年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让每一位符合条件、愿意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都能接受免费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农转居”人员1.5万人。(本部分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促进教育公平
10.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2007年完成省下达的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2010年全部达到省规范化学校建设的要求。2007年,全市各区、县级市都成为省教育强区(县级市),中心镇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通过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本部分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中心镇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