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陕西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网运行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07]164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批发企业、专项用户、仓储企业:
商务部开发的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及我省子系统自2004年下半年开通运行以来,我省子网在市场管理信息发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商务部的肯定和表彰,发挥了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积极作用,但在石油市场运行实时监测方面尚未做到各石油经营企业的网上直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石油市场监督管理,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及时监测分析石油市场动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厅开发建设了“陕西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网”,并于2007年1月上线试运行。现就做好“陕西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网”启动运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陕西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WWW.SNOIL.GOV.CN)由省级总网、设区市及县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子网和企业会员组成。主要功能:一是建立完整的石油经营企业档案信息库。向社会公开发布取得石油经营资质企业的基本信息,实现对石油经营企业的档案信息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执法依据。二是实行石油企业经营数据系统直报进行市场运行监测,为石油市场调控提供依据。三是实现对石油市场监督管理的电子信息交换。向社会公布石油市场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申请及办理程序和加油站及油库建设规划,为成品油经营企业和用户提供指导性信息。逐步实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网上办公和相关部门的网上信息交换。
二、做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网系统运行工作的要求
(一)做好保证系统开通运行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网系统建设工作,在硬件设施、软件配备及人员安排等方面创造相应条件。要配置专用的计算机设备连接互联网,计算机最低配置处理器速度800MHz、内存128MB、操作系统软件win2K,IE版本6.0及相应的软件支持,建议配置处理器速度1GMHz以上、内存256MB、操作系统win2K/WinXP和IE版本6.1以上及相应的软件支持。要提供组织保障,落实专门人员具体经办,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依法申请经费,提供物质保障。按照《
行政许可法》第
五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因此,各级石油市场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积极主动地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包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的成品油市场监管经费,保证系统的正常建设、运行和石油市场监管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