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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加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主体准入问题的要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要实施重点监管。
  (三)进一步完善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按照《贵州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实施细则》要求,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必须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继续整顿和规范酒类流通市场,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行为,促进我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四)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食品经营者场厂、场地挂钩和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食品放心示范市场、食品放心示范城市等活动。继续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采取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行政执法抽检的办法,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
  (五)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积极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今年全省绿色示范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要达到22个,绿色示范市场进货索票索证率要达到100%。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逐步建立规范、放心的农村食品流通网,不断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一)继续深入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监管信息、食品安全预警及卫生监督等信息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让消费者了解相关信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要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要达到70%,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要达到66%。
  (二)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认真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集贸市场、农家自办餐饮、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坚决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劣质食品原料,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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