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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3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 强化农产品全过程管理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以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继续抓好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巡查工作,对存在非法生产和经营违禁药物的,坚决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加强饲料企业监管,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的饲料企业。加强对养殖环节禁止添加药品的管理,坚决打击将养殖业禁用化工产品销售给养殖主体的行为。
  (二)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强化监管手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强化监督抽查和监测工作,延伸监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组织对全省主要农产品特别是水产品、禽蛋和猪肉进行一次重点监督抽查,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力度,指导其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自检,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生产经营企业要逐步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
  (三)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从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入手,建立和完善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标准化体系,提倡健康、清洁和生态种植养殖。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积极指导企业和农户合法用药、合理用药,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行种植养殖企业和农户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以及产地产品检测、准出制度,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各类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及科研开发,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要通过“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运销大户(经纪人)等参与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二、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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