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新挑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保障领域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工作难度会越来越大。在就业方面,未来3-5年是新成长劳动力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就业再就业压力非常集中。劳动力总体素质相对偏低的问题更加突出,技能人才短缺,远不能适应新型工业化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在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着老龄化、城市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压力。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保险基金支撑压力巨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比较窄,不少困难群众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渐突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逐年减少,民营经济、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大量增加,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适应新的就业结构。在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方面,劳动合同制度基础薄弱,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些法律法规未得到较好落实,执法力量薄弱,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有些还比较严重。对此,我们既要有充分的认识,正视矛盾,又要坚定信心,勇往直前,迎接挑战。
(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劳动保障工作带来了新机遇。近年来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从根本上讲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就业再就业工程列入民心工程之首位,在建立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了极大支持。今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劳动保障工作方面的文件就有冀政1号、57号、67号等11个。省政府还将养老保险扩面列入“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加大了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力度。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说明我们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也为我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我们一定要加倍努力,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不负领导的信任、不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二、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完善制度、落实政策、改进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形势较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部出台,政策效应逐步显现。1-9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9.2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5.8%;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72万人,完成88.6%;“4050”人员再就业5.16万人,完成129%,超过全年目标1.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5%,控制在全年4.6%的目标之内。培训农村劳动力88.6万人,完成88.6%;新增劳务输出144.7万人次,完成96.5%。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全部出台,社会保险扩面强力推进。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5.3万人,完成63.7%;医保新增44万人,完成116%;失业保险新增9.8万人,完成98%;工伤保险新增34.6万人,完成86.5%。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新进展。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工资指导线。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组织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活动,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侵权案件。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化解了大量群体性事件。劳动争议仲裁得到加强,当期结案率明显上升。农民工管理服务全面加强。制定了我省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另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金监管、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