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管理为手段,突出重点,搞好试点,稳步推进;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方案。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作为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报送市商委备案。
(二)宣传培训。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要分层面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进行宣传培训,讲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
《规范》可从市商委网站http://wsy.cq.gov.cn下载),宣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鼓励各单位主动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安全素质。
(三)开展试点。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试点单位集中力量,对照
《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各种记录、台帐,加大投入,整改事故隐患,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水平,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试点,树立一批安全标准化的“样板企业”,为推广安全标准化工作提供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实施考核。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试点达标的单位向国家或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提出达标考核申请,或者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网址:www.nrcc.com.cn)提出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完成达标考核。
(五)总结推广。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并宣传推广试点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