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强化食品市场质量监测。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严格制度,规范流程,对流通环节的食品依托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检测箱,开展快速检测。
(十四)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深入推进 “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商家、进市场活动。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全面推进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建设,在各县区选择两个商场、超市作试点,重点对婴幼儿奶粉、白酒市场实行备案管理。
(十五)加大对肉食品流通秩序的监管力度。依法实行肉食品市场准入制,继续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和检查,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检疫检验率达100%。
五、强化食品卫生监督
(十六)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饮食环境专项整治。卫生、教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饮食环境专项整治,把《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加强餐饮业、学校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执法。
(十七)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对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开展年度审核工作。强化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卫生执法工作公示公告力度。
(十八)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贯彻实施《安徽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全面开展一次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检查。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十九)逐步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通过整合现有力量,充分发挥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不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依托各自优势开展相关检测项目。同时,不断增加抽样检验的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问题食品进入消费环节。
(二十)健全食品质量预警和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生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机制,针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和制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