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足县2006年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试点工作的函
(渝商委函〔2006〕188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同意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的函》(大足府函[2006]28号)收悉。根据《
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38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意见》(渝府发[2006]63号)精神,对你县申报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试点的相关材料及你县推荐的龙头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报商务部核准备案,同意你县2006年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建设试点。你县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龙头企业为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你县“双建工程”建设规划数量为151个,其中:乡镇连锁经营超市6个,村社便民放心商店1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