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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构建制度制约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便于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建立健全工作评价、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投诉受理等制度,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逐步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形式,逐步增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法制化水平;制定公开响应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积极回应,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层层建立责任制,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主动抓,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广大干部的教育培训,对个别干部中存在的思想顾虑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转变观念,夯实思想基础,提高对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同时要结合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广泛宣传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深化工作效果。要坚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机关各部门、系统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整改发现的问题;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通过发放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公开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厅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将采取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考核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设区市局和扩权县(市)局确定的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务于5月25日前上报省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新文、胡雄龙,联系电话:0311-8861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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