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立卷归档程序
各处室、各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规定,对应归档文件材料及时进行立卷归档。立卷归档的每一份案卷应由一组有内在联系或共同特征的文件组成。立卷时拟定简明确切的案卷标题,划定保管期限,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最后装订成册。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书写要工整,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书写。
立卷的过程分为:分类、组合、装订、编目等。
2.1 分类
分类是指文书部门制订出当年可能形成文件的归卷类目,根据归卷类目,做好平时的文件资料收集、分类工作。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年度、级别、机构、问题、期限分开。
(1)分年度。按照同一年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
(2)分级别。根据文件、物件形成单位级别,将收集到或形成的归档资料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类。
(3)分机构。按文件产生或承办部门分类。
(4)分问题。按文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类,同一问题的有关文件归为一类。
(5)分期限。根据本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将文件按不同保管期限分开(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2.2 组合
组合就是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组合的基本要求:组合应以问题为主,兼顾其他特征,使之联系紧密,分级适当,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度不混,保管期限准确。
(1)以问题为主的组合方法
按照文件内容记述和反映的问题,把内容涉及同一问题的文件组合在一起。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的组合方法
根据文件多少可以一会一卷,文件多时也可能一会数卷。
2.3 卷内文件的排列
按时间排列,即按卷内文件形成的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凡是卷内文件属于一个具体问题的,均可按此方法排列。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能够看出文件的处理、形成过程,能够看出问题处理经过或一件事情发生发展的先后始末。
2.4 卷内文件的编号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加盖档号章,并逐件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2.5 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