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
(一)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
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包括兼并联合、主辅分离、改组改造、事改企等涉及职工劳动关系调整,需要进行职工分流安置,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需提留经费的,必须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要广泛征求企业工会和职工意见,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预审,最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社会保障办法不完善、改制资金不到位、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没有社会保险费用补缴办法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审核。
(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内容
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应包含劳动关系处理、职工分流安置办法和再就业措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内容。具体包括:
1、企业改制总体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工资分配情况,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的基本原则,企业改制后的名称、股权设置及所有制性质,改制前企业各类人员分类情况,改制企业的人员分流安置情况,企业改制预提费用总额;
2、职工分流安置形式和再就业措施;
3、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情况;
4、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预留计发办法和资金来源;
5、内退人员管理和有关费用的提取;
6、伤病残职工的安置和抚恤人员保障办法;
7、离休人员管理和有关费用的支付;
8、退休人员管理和有关费用的提取;
9、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10、企业与职工有关债务的处理;
11、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情况;
12、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申报表(见附件3);
13、附表。包括:企业改制各项提留费用测算总表,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测算表,内退人员提留费用测算表,伤病残职工提留费用测算表,抚恤人员提留费用测算表,退休人员提留费用测算表,自愿终止劳动合同“三期”女职工剩余产假工资、哺乳期待遇一次性发放测算表。
(三)企业改制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证明材料;
2、有关部门对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及企业改制总体方案;
3、经有关部门审核的资产审核资料;
4、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5、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改制总体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意见;
6、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决议(附职工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