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云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93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7年云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五月七日
2007年云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把整顿与培育、规范与引导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影响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一)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扩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覆盖面;认真做好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性调查与评估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大兽药、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完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生产,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规模,确保农产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治理。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加工企业档案审核备案制,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照经营活动,加大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消费环节治理。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开展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企业、城乡结合部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和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对市场的食品放心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