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简述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的关系。
4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占补平衡评价
4.1 计算水位
4.1.1 计算分析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和容积,首先应根据水域不同功能,确定相应的计算水位。并根据不同的计算水位,计算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水域面积和水体容积。
4.2 占用水域面积计算
4.2.1 占用水域面积是指计算水位对应的建设项目实施前后的水域面积差。
4.3 占用水域容积计算
4.3.1 占用水域容积是指计算水位对应的建设项目实施前后的水域水体容积差。
4.3.2 占用容积计算的上界面为占用水域计算水位之相应的面积,下界面为水域底部,计算范围为水域及其管理范围。
4.4 区域水面率计算
4.4.1水域面积的变化将引起水面率的变化,应计算影响范围内的水面率。
4.4.2 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面积统计资料以及项目建成前后的水域面积,分别计算相应的水面率,从而评价建设项目对区域水面水面率的影响。
4.4.3 对于块状建设项目,应根据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确定满足水资源利用的区域水面率,计算分析块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对区域水面率的影响。
4.5 占补平衡评价
4.5.1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占补平衡,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是否实施了水域占补平衡。
5 防洪排涝影响分析
5.1 一般要求
5.1.1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通过水文分析方法获得。对于已有的水文资料应进行设计验证和复核;对于无资料地区,应进行必要的水文分析计算。
5.1.2 对占用河道行洪断面,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建筑物(包括施工期临时阻水建筑物),应进行水位影响分析计算。
5.1.3 对水域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5.1.4 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附近有重要排涝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5.1.5 对水域的蓄洪能力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蓄洪和滞涝能力影响分析。
5.2 水文分析
5.2.1 水文分析计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资料的审查与分析;资料的插补和延长;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根据评价需要提供相应的水位、流量及径流成果;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5.2.2 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水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用。
5.3 水位影响分析
5.3.1 当采用经验公式进行壅水计算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采用的经验公式及其适用性分析;有关参数的选用及其依据;选用的计算水文条件;计算方案及其条件;壅水高度及长度的计算结果。
5.3.2 当采用数学模型进行工程壅水影响计算分析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模型的基本原理;计算范围及计算边界条件;模型的率定;计算水文条件;工程概化;工程计算方案;计算结果统计分析。
5.4 冲刷与淤积分析
5.4.1经验公式计算
当采用经验公式进行冲刷计算时,应包括下列内容:计算公式的选用及其适用性分析;水文条件;有关参数的选取值及其依据;冲刷计算结果。
5.4.2 数学模型计算
当采用数学模型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时,其主要内容应满5.3.2小节数学模型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包括:河床冲淤变化等的参数率定;计算水文系列的选取;冲淤变化计算成果。
5.4.3 物理模型试验
重大影响项目进行物理模型试验。
模型试验的有关具体要求与数学模型计算基本相同。模型设计及比尺的选取、模型沙的选取、水文系列的概化,应满足试验精度的要求。
5.5 河势影响分析
5.5.1河势影响分析的主要目的在于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对水域在一段时期内、一定区域内底床、主流线、深槽、洲滩、岸滩断面等的影响情况。
5.5.2建设项目建成后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可采用数学模型、物理模型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一般情况下,可与5.3、5.4节水位影响分析和冲淤分析的模型相结合。
5.6 排涝影响分析
5.6.1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主要分析建设项目对周边地区排涝能力的影响。包括周边地区排涝标准和排涝能力变化、排涝设施排水能力变化、排涝运行方式变化等的复核分析。
5.7 蓄洪影响分析
5.7.1 蓄洪影响分析计算的主要内容有:水域蓄洪容积变化情况;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根据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容积情况,对水域蓄洪能力的变化进行计算。
5.8 其它有关方面
5.8.1 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稳定的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结构安全、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
5.8.2 涉及河口及感潮河段,因潮汐动力的改变对防洪、排涝及河道(口)稳定均有影响,应同时进行潮汐动力分析。
6 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
6.1 一般要求
6.1.1 应在水资源调查评价的现有成果基础上,结合调查和收集的资料,简述区域范围内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
6.1.2 对于占用水库、湖泊、河道等水源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调蓄容积变化的计算,分析建设项目对供水灌溉的影响。
6.1.3 对于占用具备供水灌溉功能的水域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建设项目对水域供水灌溉能力的影响。
6.1.4 对于占用输水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建设项目对输水河道的输水能力影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