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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闽政[2007]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利用资本市场,鼓励更多的企业改制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做优做强企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思想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有50多家企业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还有60多家福建背景企业在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共募集资金约600亿元,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培育了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龙头企业。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上市公司的实力、再融资能力和拟上市企业资源,都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把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降低金融风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来抓。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繁荣与迅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与关联作用。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机遇,认真领会《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学习证券知识,熟悉有关政策,在认真掌握资本市场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驾驭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本领,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开创我省企业上市的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为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服务,为增加新的财源服务,为就业再就业服务,为增强我省经济实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服务,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一)明确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从2007年开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强化服务,努力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力争每年实现10家左右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到2010年底,全省新增境内上市公司约50家,从资本市场筹资(含上市公司再融资)5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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