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


  2.发挥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作用,加强商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商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和管理工作,加快商务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步伐。

  3.近期培训主要课题。分为基础类、政策类、应对类。(详见附件)

  (二)实施方式:采取研修类培训、业务类培训和专业资格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研修类培训。主要针对企业中高层负责人,以培训进出口基本知识和国际化经营理念为主,为参加培训人员做好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储备。

  2.业务类培训。主要针对企业业务人员,以培训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让参加培训人员尽快了解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反应。

  3.专业技术资格类培训。主要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培训商务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为主,帮助参加培训人员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工作机制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机制

  1.建立福建省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外经贸厅、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信息产业厅、质监局、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外汇管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以及省属相关行业商会、协会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省外经贸厅负责牵头召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具体培训事宜。

  2.职责分工。省外经贸厅、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信息产业厅、质监局、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外汇管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认真落实相应的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各商会、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应根据行业特点,重点培训企业所需的进出口业务和政策知识,突出培训内容的实务性和操作性。各设区市要尽快建立所在地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应将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费用支出等,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统筹实施,以避免互相交叉和重复。培训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就地就近、求实求效地开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所开展的工作或有关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通报,实现信息共享。省外经贸厅、经贸委将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