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7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晋环发[2006]460号)
各市环保局: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是各项环境管理的基础,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提升排污申报的管理水平
排污申报登记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也是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管理能力、环保部门环境执法地位和权威的重要途径。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加强对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列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性基础工作,在组织上、人员上、物质上对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省环保局将把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列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指标之一。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管,将排污申报管理作为对企业考核检查的内容,对没有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和在申报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营造依法进行排污申报良好氛围
开展排污申报宣传周活动,把每年的12月的第三周作为“排污申报法律法规宣传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特别通过加强日常环境执法活动,对排污申报的意义、目的、内容、受理机构、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及不履行申报义务的责任等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示应申报的企业名单及受理申报机构,促使排污者强化主动申报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环境法制观念。
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培训工作,加强对排污申报工作人员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培训。通过持续开展排污申报登记业务培训,使排污申报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种工艺技术的污染物排放特点,使企业环保专工做到准确、熟练填报各式排污申报报表,保证排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认真完成年度排污申报核定工作
2007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在全面申报的基础上,主要以下面几项为重点:
1、围绕全省“蓝天碧水”工程建设,以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污申报核定工作;
2、强化饮用水源地管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的排污企业的申报核定率必须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