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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重庆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余远牧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程志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定宇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开发办等部门和单位作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国土房管局。
  办公室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张定宇
  办公室副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蒙毅、市监察局副局长杜黎明、市建委副主任但小龙、市开发办主任张新益、市规划局纪检组长郑定渝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处级干部作为办公室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联络工作。
  (四)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市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属市级部门直接管理的有关部门也应作为当地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本次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建设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职责分工:
  1.市国土房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负责将各成员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负责将各部门报送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处理。
  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严肃查处土地供应、房屋拆迁、商品房预售、房屋交易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2.市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3.市建委(含市开发办):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4.市规划局:负责本部门、本行业职责内的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5.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取得环节漏缴税费情况进行查处。
  6.市审计局:负责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小组的委托对有关企业进行审计。
  7.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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