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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林业厅。

  (六)稳步发展替代能源。继续抓好以气代油工作,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改装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省新增压缩天然气汽车10万辆,汽车应用天然气和醇醚类燃料共替代油料642万吨,减少汽车尾气碳氧、碳氢化合物污染物75万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

  三、加快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一)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把节能减排纳入省科技开发专项和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专项科技计划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如节能工艺、生物质能源转换、绿色建筑、清洁燃料汽车、水和大气污染治理等技术。大力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示范项目,加大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力度。建立节能技术信息发布制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成果转化体系。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二)抓好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产业化重大专项。建立技术支撑平台,对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研究成果进行转化。重点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建材、纺织、造纸、建筑、化工等行业中大力推广应用。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种、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

  (三)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按照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以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的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管理、运行、改造一条龙服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市场运行模式。搭建政府、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产品开发的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完善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四川省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环保服务业发展,探索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烟气脱硫等特许经营试点。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

  (五)加强节能减排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在清洁发展机制方面利用发达国家同我国进行碳气交易的契机,争取国际组织对我省节能减排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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