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15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已出现跨省(区、市)、跨市、县(市、区)、或跨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6.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具有全区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我区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全区性金融突发事件;
3.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我区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特别重大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本区金融行业造成一定影响,但尚未造成全区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造成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系统中断6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
4.其他重大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1个以上地级市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自治区级粮食应急预案来对待的情况;在首府银川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在2个以上地级市城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在相邻地级市的相邻区域有2个以上县 (市、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4.在数个县(市、区)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在1个地级市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2.在1个地级市城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在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四)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3.劫持航空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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