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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市场供应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四、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安全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年底前要集中开展食品清仓查库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对于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要督促企业销毁。集中开展粮油、酒类、肉类等市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加大对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渠道正、手续齐、质量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同时,要配合工商、物价、质量、公安等部门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劣充好、以假充真、造谣惑众以及欺诈霸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给予坚决打击,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

  五、积极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商贸

  各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把抓好矛盾调解作为重点,排查问题,积极预防,妥善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安定团结和稳定。直属企事业单位要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出发,时刻把职工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在“两节”前后要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有针对性地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全力做好稳定工作。

  六、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良好,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节日、会议期间、营业高峰期、展销会、庆典和促销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细致地做好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充分考虑大型促销等活动中人员拥挤潜在的秩序混乱、疾病传播和人身伤害等不安全因素,完善防范应急预案,防止因秩序混乱造成人身伤害。要通过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危化商品、加油(气)站等经营所场各项安全检查,排查消除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道、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要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加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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