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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加强舆论宣传。课改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实验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的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各项目标的实现。
  八、实施步骤
  (一)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
  1. 启动、组织各种形式的研修活动
  举办由市、县教育局长、基教科(股)长、普通高中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并邀请县(区)主管教育的副县(区)长参加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研修班”,通过领导报告、通识培训、学校实施新课程改革操作层面的培训以及专家解说新课程标准等形式,使受培训者充分认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精神实质。各有关处室和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以下方案或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
  (1)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工作方案
  (2)陕西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
  (3)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装备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4)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5)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6)陕西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7)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8)陕西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方案
  (9)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评价指导意见
  (10)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指导意见
  (12)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2. 确立样本校联系制度,每个市根据各地实际,分别在城市、农村、企事业办学校等,确立2-5所各种类型的样本学校,样本学校可分别就选修课程开设、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教研、学分管理、选课指导制度等各个方面有侧重地进行研究、学习和模拟实施,在改革中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能够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3.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新课程的准备工作方案。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应对新课程改革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2006年以前不能达到新课程实验条件要求的学校,要通过布局调整进行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使高中教育的布局更加合理,满足普通高中新课程对学校建设和办学规模的要求。
  (二)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
  1.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省内有关新闻媒体,特别是《陕西教育》、《陕西教育科学研究》、《中教论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动态》和《陕西教育网》等教育刊物与网站,向学校、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内容、措施及外省的改革动态。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向各级政府领导宣传新课程改革,深刻认识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标任务、课程结构的设计以及课程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同时向高中学校和社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会认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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