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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效益,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学组织和管理机制。
  5. 加强学校教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五)积极开发、合理利用课程资源
  1. 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与利用好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利用和争取学校所在地的工厂、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积极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
  2. 合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的接轨与共享。
  3. 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通用技术等选修课程的教学与实践活动。
  (六)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并形成发展性的评价制度。探索符合模块课程特点的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形成校内学分认定的规则和程序。
  2.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3. 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以及学校与社区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价。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4. 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和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制定《陕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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