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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江苏省十一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2.企业发展。以企业规模、品牌经营、创新能力、企业供应链和国际化为重点,全面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推进旅游企业的合资、并购,扩大企业规模,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引导旅游企业尽快完成从非品牌到品牌,从品牌产品到品牌企业乃至品牌创造型企业的升级,提高企业品牌经营能力。培育江苏10大旅游产品品牌、10大成长性旅游企业品牌、10大创造型旅游企业品牌。提高旅游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商业模式、管理标准、管理流程等变革,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和技术。推进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整合航空集团、饭店集团、旅游景区、旅游中介,以及旅游金融、保险、IT等资源,提高区域供应链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旅游企业跨省、跨国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
  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促进旅游企业发展。优化旅游企业资源与投资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完善绩效测评体系,提高员工素质和执行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旅游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发展,提倡旅行社、饭店、购物店联网、连锁经营,增强主营业务赢利能力。加强企业品牌建设,促进大型企业品牌化、中型企业专业化、小型企业精细化发展,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四、规划保障与实施
  我省旅游业正进入快速发展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时期,顺利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在旅游发展的政策、环境、投入、人才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一)旅游政策支持。
  继续实施政府主导的大旅游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关精神和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强化执行力度,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同时,结合旅游特点,积极研究探索进一步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新政策,在规划、用地、税费、奖励等方面给与更多支持,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发展。
  (二)提高旅游行政能力。
  旅游行政能力建设是建设“旅游强省”的直接保证。充分发挥江苏省旅游委员会作用,指导全省旅游发展。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健全机构,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社团、民间组织和非盈利组织的作用,形成大旅游发展机制。完善旅游统计方法,加强旅游卫星账户(TSA)研究和成果的运用,初步形成省、市旅游卫星账户体系,准确测定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三)旅游法治保证。
  加大旅游法规的执行力度,实施国家颁布的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做好《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制定《江苏省旅游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旅游宣传促销实施办法》、《江苏省旅游创汇奖励实施办法》等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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