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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江苏省十一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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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旅游品牌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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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水乡品牌:以“扬子江江魂之旅”为核心的长江品牌,以“中国吴文化山水”为核心的 │
│太湖品牌,以“东方湿地之都”为核心的沿海湿地品牌,以“流动的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 │
│古运河品牌和以“天下名泉”为核心的泉文化品牌。                   │
│  2.城市群品牌:以“长江金三角城市群”为核心的宁镇扬泰通长江城市群旅游品牌,以  │
│“太湖中国水都城市群”为核心的苏锡常太湖城市群旅游品牌,以“兵家徐州”为核心的徐州 │
│都市圈城市群旅游品牌。                               │
│  3.文化经典品牌:以吴韵汉风、四大古典名著为核心的江苏古典文化体验旅游品牌,以  │
│动漫、修学文化为核心的江苏新经典文化体验旅游品牌,以现代城市文化、地方传统文化、  │
│前沿文化为核心的节庆品牌,形成一批有影响的重大节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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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推进适应旅游需求,具有比较优势的旅游产品建设,加强整合、提升,培育旅游精品。
  --观光产品。整合传统观光资源,增强产品体验功能,打造以山水、文化、城镇和主题公园等为载体的观光旅游产品,重点开发以两汉、吴、六朝、明、民国文化为内涵的观光产品。
  --休闲度假产品。优先推进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加快产品更新升级,逐步形成以度假休闲城镇、旅游度假区、休闲旅游地和专题度假休闲旅游设施为主体的产品体系,开展休闲、体育、康乐、美食、温泉等多种类的度假休闲旅游。
  --商务会展产品。完善商务酒店和会展设施,开拓商务、会展旅游市场,加强旅行社、饭店等与会展机构的合作,提高商务会展旅游组织能力,做大做强商务会展旅游产业。
  --城市旅游产品。结合城市旅游景区、中心商务区(CBD)、特色街区、城市地标和重要城市节点,开辟城市观光旅游线。以各都市圈中心城市为核心,连接圈内城市,形成以观光、休闲、购物和文化节事为特色的城市旅游线。
  --乡村旅游产品。加大旅游乡镇、村庄建设力度,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保护整修古村落,利用现代村镇,配套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农业旅游示范点,形成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到2010年,建成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20个以上。
  --红色旅游产品。合理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完善红色旅游配套设施,以14家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引导红色旅游资源开发,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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