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相关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其他各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加强对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学法计划和制度,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课、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和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上开辟固定的普法类专栏和专题节目,以正面宣传为主,开展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的普法活动。适应网络等现代传媒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开辟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打造综合性的网络普法平台。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大型户外公益性普法宣传牌和电子显示屏,在社区和农村建立健全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人民调解室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以及“12·4”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把法治文化建设渗透到民族文化、乡村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旅游文化等各种文化建设中去,使法治文化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倡导和鼓励创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文艺作品,将法制宣传渗透到文学、戏剧、绘画、雕塑、音乐等艺术作品中去。引导和支持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法制文艺巡回演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使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律的熏陶和教育。
坚持学用结合,以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化。紧密结合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围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和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公民自觉参与各类法治实践,推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