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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通过家长学校、文明学校和社区活动中心等教育阵地,在全体市民中进行礼貌、礼仪、礼节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弘扬尊老敬老美德,倡导男女平等观念,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民主、平等的和谐家庭氛围。实施千万妇女、百万家庭文明传播行动,推动家庭美德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市民的积极性。在青少年中深入进行伦理、心理、生理教育,坚持从基本行为规范抓起,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文明素质。在进城务工人员中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素质教育,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加强对农民工心理健康的指导和调适服务,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区、融入城市。

  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把和谐理念融入到社区各项创建活动中,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提高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广泛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培养社区居民良好的参与意识,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建立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通过举办邻居亲情茶话会、家庭才艺展示、互赠睦邻卡、家庭收藏展示会等多种活动内容的“邻里节”,举办社区运动会、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居民讲坛、社区道德评议等,构筑社区居民交流信息、沟通感情的平台,消除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感、陌生感、疏远感,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认同感、归属感、亲和感。引导人们融入社区、守望相助,共建人际和谐、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3、争做文明农民,创建和谐村镇

  农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要把和谐创建要求融入到各项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推动和谐村镇建设。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提高农民素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文明礼仪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教育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深入开展移风易谷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在农村普遍开展“革除陋习,天天节约”活动。通过农民教育、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学普及等工作,增强农民的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农民群众从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做起,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广大农村形成文明的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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